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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有关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还需要验资吗
释义
    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转让不需要进行验资。验资是指对被审验单位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或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的变更情况进行审验。
    一、现在注册公司是否还需要注册资金
    现在注册公司不需要注册资金。注册公司新政策变化如下:
    1、注册资本实收登记制度改为认购登记制度。除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实收公司注册资本另有规定外,公司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取消全额出资;投资公司五年内可以缴纳足额出资的规定;取消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一次性足额缴纳出资的规定;
    2、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除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对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外,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500万元,即理论上可以办公司一元;
    3、简化登记事项和登记文件,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认缴出资额,公司实收资本不再作为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时,无需提交验资报告。
    二、新公司法后需要验资吗
    新公司法后成立公司一般不需要验资,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八十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在发起人认购的股份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新公司注册资金需要实缴吗
    不需要,已经改为认缴登记制了,但如果实际未缴纳足额会承担法律责任的。但如果实际未缴纳足额的话,也是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改革后,公司实收资本不再作为工商登记事项。在进行公司登记时,也无需提交验资报告。转而采取公司股东(发起人)自主约定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并记载于公司章程的方式。相关法律规定了公司登记时,无需提交验资报告,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二款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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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9 18:2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