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仙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是指设立在湖北省仙桃市的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等交易活动的监管机构。该中心是仙桃市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的重要平台,负责政府采购项目的发布、招标、评审以及合同签订等工作。同时,该中心还负责监督和管理全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推广电子化、网络化交易模式,提高交易的透明度和效率。 仙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作为仙桃市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的重要平台,承担着监督和管理全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任务。中心需要遵守相关法规,建立健全的制度和流程,保证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的公正公平。 拓展内容: 仙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如何保证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的公正公平? 为保证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的公正公平,仙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需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并建立健全的监管制度和操作流程。中心将采购项目划分为不同的阶段,每个阶段都有专门的评审小组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将通过公示向社会公开,确保了采购和招投标过程的公开透明,保障了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四条 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按照国务院规定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或者其授权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外,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