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对方打了但是司法鉴定不构成轻微伤 |
释义 | 一、被打后不构成轻微伤怎么办 1、没有构成轻微伤,就是没有受伤,就可以认定为情节较轻,调解处理后不再处罚。 2、构成轻微伤的,就会涉及到民事赔偿问题,在治安处罚也会比没有受伤的重。 3、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第九条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二、打架轻微伤调解不成的话怎么办 1、双方打架一方轻微伤,不能调解就到法院起诉,按照规定赔偿。 2、法律规定,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3、《治安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被打后是否构成轻微伤,其实从肉眼是看不出来,需要进行伤情鉴定,如果觉得自己被打了,应该要及时报警,在警方的主持下进行伤情鉴定以及后续的和解。 该内容由 王淑贤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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