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母离异,子女能获得抚养费吗? |
释义 | 父母离婚后,子女仍有权获得抚养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规定,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支付抚养费,数额根据子女实际需要确定。离婚财产分割原则包括男女平等、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有利生活方便生活、权利不得滥用。这些原则确保离婚财产公平分割,保护子女和女方的权益,同时不损害他人合法利益。 法律分析 一、父母离婚了子女是否还有抚养费 1、父母离婚了子女还有抚养费。父母离婚的,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当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给付方式一般有两种:按月给付和一次性给付。子女抚育费的数额的确定,要根据子女正常生活的实际需要。 2、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的规定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二、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是什么 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毕竟从习惯势力上、从传统因素的影响所造成的障碍上、从妇女的家务负担、生理特点上讲,离婚后一般妇女在寻找工作和谋生能力上也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帮助。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 结语 离婚后,父母离婚的子女仍然有权获得抚养费。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当支付抚养费,可以按月或一次性给付。抚养费的数额应根据子女正常生活所需确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另一方应负担部分或全部抚养费。双方可协商确定费用和期限,如协议不成,可由法院判决。子女在必要时有权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数额的合理要求。离婚财产分割原则包括男女平等、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有利生活方便生活、权利不得滥用等。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应平等分割共同财产、保护女方利益、保护未成年人合法财产权益、确保财产效用和经济价值,并不得滥用权利损害他人利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二章家庭赡养与扶养第二十四条赡养人、扶养人不履行赡养、扶养义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老年人组织或者赡养人、扶养人所在单位应当督促其履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二章家庭赡养与扶养第二十条经老年人同意,赡养人之间可以就履行赡养义务签订协议。赡养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的规定和老年人的意愿。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老年人组织或者赡养人所在单位监督协议的履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二章家庭赡养与扶养第十三条老年人养老以居家为基础,家庭成员应当尊重、关心和照料老年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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