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租赁房子期间房东准备卖房,租客有权利不让客户看房吗? |
释义 | 作为出租人,按照合同约定提前一个月通知承租人是否继续续租是合法的,但不得干扰承租人正常使用房屋,否则承租人有权提出异议并拒绝他人进入房屋,若出租人违约收回房屋,承租人有权要求违约责任。 法律分析 作为出租人,按照合同约定提前一个月通知承租人是否继续续租,是合法的,也是符合双方的合同约定的。但其不得妨碍承租人正常使用房屋,不得无故干扰承租人正常经营,如带领他人来看房等行为干扰了承租人的正常经营或生活,那么作为承租人有权提出异议,并拒绝他人进入房屋。如果出租人提前收回房屋,那么是违法双方合同约定的,是对承租人权益的侵犯。在此情况下,作为承租人有法律依据和合同依据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第七百三十四条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拓展延伸 租客的权利:租赁期间房东准备卖房,租客是否有权利拒绝让潜在买家来看房? 在租赁期间,租客通常享有一定的权利来保护他们的居住权。然而,当房东准备卖房时,租客是否有权利拒绝让潜在买家来看房是一个复杂的问题。根据法律,租客在租赁期间享有隐私权和安宁的权利。然而,这些权利并非绝对的,可能会受到地方法律和租赁合同的限制。一般而言,在房东提前通知并与租客协商的情况下,房东有权安排潜在买家来看房。然而,如果租客拥有合理的理由,如隐私、安全或合同规定的限制,他们可能有权拒绝让潜在买家进入房屋。最好的做法是租客和房东之间进行积极的沟通和协商,以找到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结语 根据合同约定,作为出租人提前一个月通知承租人是否继续续租是合法且符合双方约定的。然而,承租人的正常使用权不应受到干扰,如干扰其经营或生活的行为。若出租人违约收回房屋,将侵犯承租人权益。承租人有法律依据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租客在租赁期间享有一定的权利保护,但需考虑地方法律和租赁合同的限制。最好的解决方式是租客和房东进行积极沟通和协商,找到双方都接受的解决方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二章 电子商务经营者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十一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按照约定向消费者收取押金的,应当明示押金退还的方式、程序,不得对押金退还设置不合理条件。消费者申请退还押金,符合押金退还条件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及时退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四章 租赁合同 第七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 (二)租赁物权属有争议; (三)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五章 融资租赁合同 第七百四十条 出卖人违反向承租人交付标的物的义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租人可以拒绝受领出卖人向其交付的标的物: (一)标的物严重不符合约定; (二)未按照约定交付标的物,经承租人或者出租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交付。 承租人拒绝受领标的物的,应当及时通知出租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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