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涉毒案件中,被指控人应当保持沉默,并行使自己的辩护权利。如果被逮捕,要求立即请律师为自己辩护。在任何情况下,被指控人都不应该接受讯问官员的询问,因为这可能会导致对自己不利的证据被发现。在一些国家和地区,如果被指控人被视为有罪,他们的沉默可能会导致更高的刑罚。然而,在另一些国家和地区,被指控人的沉默不应视为推定有罪。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被告人有权保持沉默,不作任何证言。” 2.《欧洲人权公约》第六条规定:“任何人在刑事诉讼中均有权被视为无罪,除非其罪行已被依法认定。” 3.《美国宪法》第五修正案规定:“任何人不得被迫作自证其罪的证言。” 4.《联合国禁毒公约》第九条规定:“每个国家应该尽可能采取适当的法律和行政措施,防止滥用毒品情形的出现和制止毒品的非法贸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