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工地上每天要用柴油2吨左右,想自己做个油罐可以存储行吗 |
释义 | 企业储存自用柴油需经相关部门批准,须提供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安全评价报告等材料备案登记,禁止对外销售,违者将受处罚。已私设油罐加油机的单位需于2017年5月1日前备案登记,新设立需提前向区商务局备案申请。备案须提供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安全评价报告、油品供应证明、用车清单、用油数量意见书、营业执照及运油路线。 法律分析 【法律意见】企业储存柴油自用违法,并且需要去相关部门申请,批准后才能储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内部自用柴油储油点须取得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安全评价报告(部队内部自用加油站除外)方可储存油品。内部自用加油站以自用名义购买的柴油不得对外销售,违者视同无证经营予以取缔”。凡以自用名义购买柴油并储存油品的用油单位(包括客运或货运的专业运输企业、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厂矿、工地等单位)须向区商务主管部门提供备案登记,如发现有对外销售的违法行为,将按成品油管理的有关规定以及依照无照经营论处,并会同有关部门予以取缔。单位自用并已私设油罐加油机的,必须于2017年5月1日前向区商务局提供备案登记手续;新设立油罐加油机的需事前向区商务局提出备案申请,通过审核备案登记后方可设立。备案登记须提供的材料: 1、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 2、安全评价报告。 3、油品供应证明(即购油的发票或货运单)。 4、客运或货运的专业运输车队或机关企事业单位用车的,须有清单并附行驶证复印件。 5、需自用柴油的厂矿,工地购油,须有当地经贸部门现场核实的用油数量意见书。 6、厂矿、工地用油的单位还须有营业执照或单位法人证书,并提供详细运油路线。 结语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企业储存柴油自用需要先向相关部门申请并获得批准。内部自用柴油储油点必须通过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和安全评价报告后方可储存油品。内部自用加油站购买的柴油不得对外销售,否则将被视为无证经营并予以取缔。对于单位自用并已私设油罐加油机的,需在2017年5月1日前向区商务局提供备案登记手续。新设立油罐加油机的需要事先向区商务局提出备案申请并通过审核备案登记后才能设立。备案登记所需材料包括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安全评价报告、油品供应证明、车辆清单、用油数量意见书、营业执照或单位法人证书以及详细运油路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2016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二条 违反本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未经批准或者未采取安全措施,在煤矿采区范围内进行危及煤矿安全作业的,由煤炭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作业,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2016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八条 违反本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擅自开采保安煤柱或者采用危及相邻煤矿生产安全的危险方法进行采矿作业的,由劳动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煤炭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作业;由煤炭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2016修正):第三章 煤炭生产与煤矿安全 第二十三条 煤矿企业应当加强煤炭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和管理。煤炭产品质量应当按照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分等论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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