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客观: 唯一住房最新认定标准【案例简介】原来,王先生看中某小区一套住房,一个月前曾电话咨询税务工作人员办理家庭唯一住房税收优惠事宜,当时被告知需要提供由民政部门开具的《婚姻登记证明》等相关资料,后来民政部门不再开具这类证明。关于办理家庭唯一住房的标准,让王先生非常烦恼。【法律解读】唯一住房:三种情形之下均可认定据了解,湖南省地税局此次颁布的《关于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享受契税税收优惠有关问题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是为了贯彻落实《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94号)。该《通知》中规定,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减半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那么,“家庭唯一住房”具体所指究竟是什么?《公告》对此给予了明确界定,即具备以下三种情形之一的,可认定为家庭唯一住房:1、个人及其家庭成员(成员范围包括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无住房,首次只购买一套住房;2、个人及其家庭成员曾有过住房但目前无住房,重新只购买一套住房的;3、个人及其家庭成员有非住宅但无住房,只购买一套住房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