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举措一:学校建立作业总量审核监管和作业质量定期评价制度。教研组(年级组)每天审核或检查各班作业布置情况,每周集体视导一个年级,每月视导一个学科。 举措二:学区严格落实对辖区学校作业管理的督查与指导。建立作业管理工作制度,制定考评细则,每月集体视导不少于两所学校三个学科,建立专人联系学校制度,学区工作人员对联系学校每月督查不少于一次。 举措三:简阳市中小学教研室将作业管理纳入教学视导。加强作业管理专题研究,将作业设计与实施纳入继续教育和教研培训内容,有效提升教师作业设计、布置、批改、分析、反馈和辅导能力。 举措四:督导科将作业管理纳入经常性督导事项和学校办学质量综合督导评估。结合“五项管理”办法,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和网络平台,畅通家长反映问题和意见渠道,建好问题台账,定期对意见汇总分析,形成报告。 举措五:简阳市教育局将学生减负纳入教育系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出台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的指导意见,对学校落实情况进行抽查和测评,将作业管理纳入教育质量评价监测体系和学校办学质量评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十五条 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全国教育工作,统筹规划、协调管理全国的教育事业。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教育工作。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教育工作。 第十六条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报告教育工作和教育经费预算、决算情况,接受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