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摩托车丢失很多年了,现在要注销怎样办 |
释义 | 如果你当时曾在车管所对这台车进行过登记,凭身份证到车管所说明情况并申请销户即可。如果你丢车后曾报警,办理了丢失手续的,可不必再去车管所销户。属于机动车灭失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灭失证明;即需到当地政府开具该车因自然灾害灭失的证明材料,再提供车辆现已不存在的注销承诺书。(车管所会提供格式材料)。然后拿到证明还需提供身份证以及复印件、驾驶证以及复印件、行驶证等材料。然后直接到车辆管理所填写摩托车销户申请书。填写完以后就可以申请报废了。,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二十七条 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机动车所有人向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机动车时,应当填写申请表。报废的校车、大型客、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应当在车辆管理所的监督下解体。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在机动车解体后七日内将申请表、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提交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二十八条 除本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情形外,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 (一)机动车灭失的;(二)机动车因故不在我国境内使用的;(三)因质量问题退车的。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地车辆管理所应当办理注销登记: (一)机动车登记被依法撤销的;(二)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被依法收缴并强制报废的。属于本条第一款第(二)项和第(三)项规定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申请注销登记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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