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税收诉讼不经过税收复议就可以诉讼? |
释义 | 税收诉讼中,不经过税收复议可以直接诉讼的情况有:纳税担保、税收保全措施、税收强制执行措施、税务行政处罚等。税务行政复议以当事人不服税务机关税务具体行政行为为前提,由原处理税务机关的上一级税务机关进行审理。税务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相衔接,但对于纳税争议,存在特殊情况时可以不经过复议直接起诉法院判决处理。 法律分析 一、哪些税收诉讼不经过税收复议就可以诉讼? 不经过税收复议就可以诉讼的情况有: 1、税务机关作出的责令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的行为。 2、税务机关作出的税收保全措施:书面通知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暂停支付存款;扣押、查封商品、货物或其他财产。 3、税务机关未及时解除税收保全措施,使纳税人的合法权益遭受损失的行为。 4、税务机关作出的税收强制执行措施:书面通知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拍卖扣押、查封商品、货物或其他财产。 5、税务机关作出的税务行政处罚行为:罚款;没收非法所得;停止出口退税权。 6、税务机关不予依法办理或答复的行为:不予审批减免税或出口退税;不予抵扣税款;不予退还税款;不予颁发税务登记证、发售发票;不予开具完税凭证和出具票据;不予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不予核准延期申报、批准延期缴纳税款。 7、税务机关作出的取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行为。 8、税务机关作出的通知出境管理机关阻止出境的行为。 9、税务机关作出的其他税务具体行政行为。 二、税务行政复议的特点 (一)税务行政复议以当事人不服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作出的税务具体行政行为为前提。这是由行政复议对当事人进行行政救济的目的所决定的。如果当事人认为税务机关的处理合法、适当,或税务机关还没有作出处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没有受到侵害,就不存在税务行政复议。 (二)税务行政复议因当事人的申请而产生。当事人提出申请是引起税务行政复议的重要条件之一。当事人不申请,就不可能通过行政复议这种形式获得救济。 (三)税务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一般由原处理税务机关的上一级税务机关进行。 (四)税务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相衔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以下简称《行政诉讼法》)和《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对于大多数行政案件来说,当事人都可以选择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程序解决,当事人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在此基础上,两个程序的衔接方面,税务行政案件的适用还有其特殊性。 在司法实践中,公民对于因纳税问题引起的争议,税务行政复议是税务行政诉讼的必经前置程序,未经复议不能向法院起诉,经复议仍不服的,才能起诉,但对于存在上述情况的,是可以不予行政复议而直接起诉到法院判决处理的。 结语 税务行政复议是纳税人在不服税务机关作出的税务具体行政行为时,通过申请进行的行政救济程序。它具有以下特点:一是以当事人不服税务机关行为为前提,只有当事人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才能进行复议。二是由当事人提出申请引起,没有申请就无法进行复议。三是一般由上级税务机关进行审理。四是与行政诉讼相衔接,当事人可以选择复议或诉讼程序解决纠纷。在司法实践中,对于特定情况,可以直接起诉到法院判决处理,无需经过复议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2015修正):第三章 税款征收 第三十九条 纳税人在限期内已缴纳税款,税务机关未立即解除税收保全措施,使纳税人的合法利益遭受损失的,税务机关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2018修正): 第二十条 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依照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开发应税资源的单位和个人,为资源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资源税。 应税资源的具体范围,由本法所附《资源税税目税率表》(以下称《税目税率表》)确定。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