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规定,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可以申请交通事故认定,认定机关应当在事故报告接到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认定决定。在该期限内未作出认定决定的,当事人可以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可以申请交通事故认定,认定机关应当在事故报告接到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认定决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八条“交通事故认定机关应当在接到事故认定申请并收到有关证据材料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认定决定。”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三条“当事人就交通事故认定结果提出异议,应当在送达认定书之日起60日内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交通事故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以依法要求重新认定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因此,交通事故鉴定的法定期限为15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