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解除协议后的规定是什么? |
释义 | 解除协议后尽管扶养义务须由扶养人生前持续地履行,但由于遗赠义务是于遗赠人死后一次性给付的,并不存在继续性契约所要求的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持续地发生的情况。因而遗赠扶养协议不属于继续性契约,而是“一时的契约”中的“分期给付契约”。也就是说,遗赠扶养协议被解除后也会发生回复原状的溯及效力。解除遗赠扶养协议应产生下列法律效果,首先,合同效力终止,即遗赠义务以及扶养义务不再拘束相关当事人;其次,合同当事人之间会产生回复原状请求权、不当得利请求权、损害赔偿请求权等。 在我们国家很多的人员签订遗赠抚养协议,在协议签订完毕之后,就必须要受到其中的约束,也就是需要履行相关的抚养的义务和确切的遗赠的义务。但是反悔的话,经过双方确定协商一致也可以解除。 一、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律效力是什么? 1、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律效力高于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在财产继承中如果各种继承方式并存,应首先执行遗赠扶养协议,其次是遗嘱和遗赠,最后才是法定继承。 2、遗赠扶养协议一经签订,双方必须认真遵守协议的各项规定。被扶养人对协议中指明的财产,在其生前可以占有、使用,但不能处分。如果遗赠的财产因此而灭失,扶养人有权要求解除遗赠扶养协议,并要求补偿已经支出的扶养费用。扶养人必须认真履行扶养义务。如果扶养人不尽扶养义务,或者以非法手段谋取被扶养人的财产,经被扶养人的亲属或有关单位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剥夺扶养人的受遗赠权。如果扶养人不认真履行扶养义务,致使被扶养人经常处于生活困难、缺乏照料的情况时,人民法院可以酌情对遗赠财产的数额给予限制。 3、遗赠扶养协议的执行期限一般较长,在此期间如因一方反悔而使协议解除时,便发生两种法律后果:一是扶养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协议规定的义务,导致协议解除的,不能享受遗赠的权利。其已支付的扶养费用,一般也不予补偿。二是受扶养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协议,致使协议解除的,则应适当偿还扶养人已支付的扶养费用。 4、遗赠扶养协议签订后,遗赠人与其子女、扶养人与其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并不因此而解除。遗赠人的子女对遗赠人的赡养扶助义务,不因遗赠扶养协议而免除。同时,遗赠人的子女对其遗赠以外的财产也仍享有继承权。扶养人在与遗赠人订立遗赠扶养协议的情况下,由于不发生收养的法律效力,因而对自己的父母仍然有赡养扶助的义务,享有互相继承遗产的权利。 二、遗赠的抚养协议公证应该注意什么 遗赠扶养协议是指遗赠人和扶养人之间关于扶养人承担遗赠人的生养死葬的义务,遗赠人的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的协议。遗赠扶养协议是一种平等、有偿和互为权利义务的民事法律关系。 办理遗赠抚养协议必须注意以下问题: 遗赠人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一定的可遗赠的财产、并需要他人扶养的公民。2、扶养人必须是遗赠人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公民或组织,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履行扶养义务;3由遗赠人或扶养人的住所地公证处受理。4、当事人双方应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遗赠人确有困难,公证人员可到其居住地办理;5、按照公证处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包括当事人公证申请表、当事人的居民身份证、遗赠人的家庭成员情况证明、遗赠财产清单和所有权证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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