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未生效和合同无效的区别有哪些? |
释义 | 1、效力不同。未生效的合同是处于效力待定状态,将来可能生效也可能不生效。而合同被确认无效后,除解决争议的程序性条款有效外,其他条款自始无效,缔约双方回到订立合同之前的状态。 2、认定的前提不同。认定合同未生效的前提是合同已经成立,未生效可能是约定的生效条件没有成就,或者合同应当经过批准才能生效,而审批机关没有予以批准。而合同无效是因为不存在合法成立的前提,自签订之日起就因主体或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 3、法律后果不同。合同未生效,客观上没有继续履行的条件,合同双方一般来说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合同无效的后果是返还财产和赔偿损失。 一、合同生效条款 1、是指已经依法成立的合同在当事人之间产生一定的法律约束力,亦即法律效力。合同生效意味着双方当事人享有合同中约定的权利和承担合同中约定的应当履行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合同;一旦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另一方当事人可寻求法律保护; 2、合同生效后,对合同当事人之外的第三人也具有法律约束力,第三人(包括单位、个人)均不得对合同当事人进行非法干涉,合同当事人对妨碍合同履行的第三人可以请求法院排除妨害;合同生效后,合同条款成为处理合同纠纷的重要依据。合同成立是合同生效的前提条件,合同生效是当事人双方订立合同实现预期目标必然要追求的结果。 扩展资料: 无效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严重欠缺有效要件,在法律上不按当事人之间的合意赋予其法律效力。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二、合同一般什么时候起效 《民法典》根据合同类型的不同,分别规定了不同的合同生效时间: 1、依法成立的合同,原则上自成立时生效。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在依照其规定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对于这类合同,在法院审理案件过程中,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当事人仍未办理批准手续的,或者仍未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未生效。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登记手续的,但未规定登记后生效的,当事人未办理登记手续不影响合同的效力,但合同标的所有权及其他物权不能转移。根据《民法典》物权编的规定,需要办理登记的抵押合同及商品房买卖合同均属于这类合同,即未登记不影响合同的生效,只影响物权的成立或转移。 4、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附条件或附期限。 (1)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 (2)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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