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住房公积金属不属于个人所有 |
释义 | 住房公积金在结婚前属于个人所有。是职工工资收入的一部分,是国家以住房公积金的形式增加职工的住房工资。结婚后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应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属夫妻共同财产。由于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在离婚案件中分割。只是在分割时,首先要严格区分时间是婚前还是婚后,只有婚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住房公积金才能分割。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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