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当涉外合同需要预先支付费用时,如果一方当事人要求终止合同,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进行处理。如果合同约定了预付款的违约金或者赔偿责任,该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违约金或者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合同没有约定,那么应当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法律依据: 1.《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合同法》第八十九条:当事人一方解除合同,因解除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依照其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当事人订立合同,有预先支付货款或者其他款项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预先支付款项的数额、时间、方式等事项。如果没有约定的,应当根据合同性质、交易方式、履行期限等因素综合考虑合理支付数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