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退休职工医保二次报销:一年内办理过住院结算手续的住院费用包含家庭病床和市外就医,全年累计的个人自付部分减去丙类费用在一万元以上部分的均可享受医保基金的二次补助。 1.二次报销申请人需携带住院病人、住院病人合作医疗证、出院证明及相关材料到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二次报销。 2.医保二次报销是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由退休人员、军残补助等基金将需要个人自付的部分金额按照相应比例再报一次。一年内办理过住院结算手续的住院费用,全年累计的个人自付部分减去丙类费用在一万元以上部分的均可享受医保基金的二次补助 3.医保二次报销需要的材料:参合住院病人***或者户口簿;参合住院病人合作医疗证;出院证明;医药费收据;住院费用详细清单;县市区合作医疗管理经办机构规定需要提交的其它材料。 4.报销流程:申请受理、受理机构、申请结果、费用核算、费用兑付。 5.据法律规定参保人员医疗费用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