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小结(计划生育工作宣传资料)
释义
    1.计划生育工作宣传资料
    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资料
    2005年1月6日 一、现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一法三规一条例)。计划生育宣传资料一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三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中华
    求计划生育宣传资料,标语,图片都行。_
    2007年12月19日 以计划生育为荣”、“以重男轻女为耻”、“以带套为荣”、“以不管不顾为耻”、中国特色—各地笑的计划生育口号! 湖南某地的超生就扎!
    马武镇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资料-公告公示
    2009年6月10日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中办发22号),计划生育宣传资料党和国家领导人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
    计划生育宣传资料
    一、现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一法三规一条例)。一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三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
    计划生育宣传资料
    2.计划生育法律法规
    原发布者:不想起网络名字
    计划生育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搞好公司职工计划生育管理,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公司可在行政序列或工会内设立计划生育委员会或办公室,具体负责公司职工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第三条 计生部门根据公司职工年龄、婚育状况和结构,提出公司职工计划生育工作的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及经费预算,在报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第四条 实行计生工作分层负责制,各级领导和主管对本部门、单位的计划工作负有责任,在其目标责任体系中应有计划生育方面的考核指标。第五条 宣传国家和当地政府计划生育的法令、政策,及时发布、传达计划生育的政策动态。第六条 公司推行计划生育以宣传教育为主,经济和行政奖惩手段为辅。第七条 通过形式多样的活动,宣传计划生育的重要性,教育员工自觉实行晚婚、晚育、少生、优生,且男女职工都有实行计划生育的权利与义务。第八条 分析公司婚育状况,区分计划生育的重点对象和目标,进行重点监控。推行和鼓励一对夫妻只生育一个孩子,严格控制生育条例允许的生育第二个孩子的情况。第九条 掌握公司已婚女职工节育措施情况,坚持杜绝非法生育和超生;发现计划外怀孕者,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第十条 严格按国家政策规定办理员工结婚登记手续,以及独生子女登记。不得开口子批准早婚、早育。第十六条第十章
    3.计划生育政策宣传员的工作职责
    1.热爱计划生育工作,努力学习宣传党的计划生育方针、政策、人口理论及有关科学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工作能力。
    2.了解和掌握本单位的婚、孕、出生等情况,及时上报,做到判断在前工作在先。 3.认真填写好计划生育卡和计划生育统计报表,做好知情记录,做到一月一查,一月一清,一月一报,及时准确。
    4.做好育龄妇女所用避孕药具的统计上报和发送服务,送药到人,重点入户。 5.及时主动地向各级报刊、杂志、电台等投稿,宣传本单位及周围的好人好事或个人工作经验体会。
    6.积极参加计划生育各种宣传、培训、学习参观等活动。
    4.计划生育政策宣传员的工作职责
    计划生育宣传员职责 朝阳望京街道 居民自治小组长、宣传员人口计划生育岗位责任制 1、熟悉本楼育龄群众的基本情况。
    2、协助包楼居干向本楼门的育龄群众宣传人口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有关规定,普及“三优”知识。 3、做好本楼门重点户工作。
    发现问题及时反映。 居民自治小组长、宣传员职责 1、宣传党的法律、法规、政策,了解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情况,当好群众计划生育的服务员,科学知识的讲解员。
    2、思想工作做在前;《生育服务证》办在前;避孕药具送在前;节假日宣传赶在前。 3、勤走访,勤检查,及时发现苗头及时处理。
    4、清楚党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掌握人口计划生育知识,当好小教员。 5、了解新婚情况,办理《生育服务证》情况,怀孕情况,育龄妇女情况,迁出迁入情况。
    山东大学计划生育宣传员工作细则 计划生育工作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原则,坚持实行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落实“宣传教育为主,避孕节育为主,经常性工作为主”和“深化宣传,依法办事,优质服务,积极创新”的工作方针。
    努力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人口素质。为全面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责任目标,把我校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抓紧做好,特修改制订《山东大学计划生育宣传员工作细则》,望计划生育宣传员认真学习,贯彻执行。
    计划生育宣传员的职责主要是:协助学校计划生育办公室和本单位领导抓好计划生育工作,宣传和落实党和国家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执行学校关于人口与计划生育的规章制度和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的各项措施,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切实担负起本单位计划生育的服务和管理工作。 一、做好计划生育的宣传教育工作。
    对本单位教职工进行宣传教育,带领他们参加学校组织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的理论课和各种宣传活动。当前要重点抓好晚婚晚育和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宣传教育。
    二、配合学校计划生育办公室为教职工进行计划生育政策和业务方面的咨询服务,解决他们有关方面的实际困难。 三、摸清本单位女教职工的各种情况(重点是已婚育龄女教职工)。
    已婚育龄女教职工有婚、孕、育、节育、离婚、丧偶、调出、调入等情况,要及时向校区计划生育办公室派出办公室(以下简称“校区计生办”)报告。建立健全有关档案,如有变动,随时调整。
    计划生育统计合格率要达到100%。 四、落实已婚育龄女教职工的节育措施。
    生育过一个子女后,已婚育龄女教职工可知情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措施,预防和减少非意愿妊娠。要求节育措施落实率达到100%。
    (一)带节育环可到各校区医院妇科,平时避孕药具由女职工或宣传员到各校区计生办领取(不供应男教职工,按规定均在女方处领取)。积极避免计划外怀孕,做好生殖健康保健工作。
    (二)女教职工因避孕失败造成的怀孕要及时采取措施,尽量在校医院做流产手术,经所在校区医院妇科同意,在其他医院做流产手术的可到校区医院审核报销。 五、落实好计划生育有关政策待遇。
    掌握各种计划生育假期规定,婚假:男女双方符合晚婚条件的(男25岁,女23岁),除国家规定的婚假(三日)外,再增加十四日,共休十七日,不符合晚婚年龄结婚的不增加婚假。产假:女方晚育的(23岁零7个月后生育的即为晚育),除国家规定的产假(正常产假休九十日,剖宫产或双胞胎增加15天)外,再增加六十日的晚育奖励假,即正常产假休一百五十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七日;产假遇寒暑假顺延。
    流产假休十四日;放环假休2日;取环假休1日。增加的婚假、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不影响工资、津贴、奖金等发放,福利待遇不变。
    晚婚和晚育的奖励假(十四日和六十日)均为一次性,享受过的不再享受。 有的女教职工虽然符合二胎生育条件,但是自愿不生的,可以向计划生育办公室写出报告,经审核后给予2000元奖励(夫妇双方单位各负担50%)。
    女教职工有需要休哺乳假的可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时间为十个月,每天喂奶时间为一小时再加往返路程。 各单位和校办产业对非事业编制的女职工也要落实以上待遇,生育和流产的费用及子女入托费等应及时给予报销。
    六、做好流动人口规范化管理工作。根据《条例》规定,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实行“双向管理”,以现居住地管理为主的规定,坚持谁用工谁负责、谁受益谁管理、谁管理谁服务的原则,与正式职工同样管理服务。
    管理对象是流动人口中的18--49岁的育龄妇女(无论婚否)。对她们进行宣传教育,使之遵守国家及学校的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和规定。
    要求她们持有其户口所在地开具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来校后交
    
     该内容由 张胜云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23 15:1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