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失业女性能否在领取失业金期间享受生育报销? |
释义 | 失业女性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可申请一次性加发失业保险金,标准为生育当月失业保险金的三倍。申领资料包括身份证明文件、婴儿出生证明、社会保障卡等。女职工享受生育报销需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用人单位已为其参加生育保险并连续缴纳满10个月生育保险费。产前检查费和生产费用可直接刷卡结算,申报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贴需填写申报表并提供相关材料。 法律分析 问:本人目前在领取失业保险金,但是也即将临盆,请问女性在领取失业金期间能否享受生育报销呢? 答:女性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的,可以向失业保险待遇领取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一次性加发失业保险金,标准为生育当月本人失业保险金的三倍。 公式:生育加发失业保险金=生育当月失业保险金×3 申领资料: (1)本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2)婴儿出生证明或其他证明生育情况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社会保障卡原件; (4)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女职工享受生育报销条件是什么? 参保职工在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时,可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1、(1)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2)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为其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0个月。 2、产前检查费和生产费用,当事人携带结婚证、社保卡(市民卡)及街道开具的计生证明到生育保险定点医院直接刷卡结算。 3、申报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贴,需填写《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结婚证、独生子女证(孩子的)、出院小结等材料,于每月1-10日之间的工作日前往市医保中心生育科办理申报手续。 结语 女性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的,可以向失业保险待遇领取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一次性加发失业保险金,标准为生育当月本人失业保险金的三倍。申领资料包括身份证明文件、婴儿出生证明或其他生育情况证明材料、社会保障卡等。参保职工享受生育报销条件包括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用人单位已为其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0个月等。产前检查费和生产费用可直接刷卡结算,申报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贴需填写申报表并提供相关材料办理申报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六章 生 育 保 险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四章 社 会 服 务 第四十九条 国家鼓励养老机构投保责任保险,鼓励保险公司承保责任保险。 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的决议: 第九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一九五八年二月九日《国务院关于工人、职员回家探亲的假期和工资待遇的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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