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法律规定,租赁物验收前需要进行安全评估。如果租赁物存在安全隐患,租赁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法律依据: 1.《物权法》第三十三条:当事人在物权约定中应当约定有关租赁物的质量、数量、用途、租金、租期、维修等事项。租赁物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同时不得有损公共利益或者危及他人安全的瑕疵。 2.《合同法》第四十六条:当事人应当在合同约定中规定的期限内履行合同义务,不得损害对方的合法权益,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租赁方有义务确保租赁物的安全使用。 3.《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六条:消费者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经营者应当确保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安全、无欺诈性。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商品或者服务,经营者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综上所述,租赁物验收前需要进行安全评估,以确保租赁物的安全使用。如果租赁物存在安全隐患,租赁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