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食道癌是重疾险的免责拒赔理由之一,但保险公司有没有其他拒赔的理由? |
释义 | 法律分析:除了食道癌,保险公司还可能拒绝赔付其他疾病的理由。比如保险合同中明确规定的除外责任、保险合同中未列明的既定疾病等,都可能成为保险公司拒绝赔付的依据。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九十八条规定:“合同中对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风险有明确排除的,保险人不承担与该风险有关的保险责任。”也就是说,保险合同中加入了除外责任条款,保险公司可以据此拒绝赔付。 2.保险合同中通常都会列明保险责任,但是如果保险合同中没有明确列出的既定疾病,保险公司也可能通过解释保险合同中的条款来拒绝赔付。 3.《保险法》第九十六条规定:“保险人因被保险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保险事故的,可以免除赔偿责任。”如果被保险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导致疾病发生,保险公司也可以据此拒绝赔付。 总之,除了食道癌之外,保险公司还有其他拒绝赔付的理由,被保险人需要在购买保险前认真阅读保险合同,了解条款,避免出现纠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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