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水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释义
    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招标人应当是该水运工程建设项目的项目法人;(二)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水运工程建设项目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业人员;(三)具有能够承担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组织机构或者专职业务人员;(四)熟悉和掌握招标投标的程序及相关法规。风险提示: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应当向具有监督管理职责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招标人不具备条件的,应当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水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
    法律依据
    《水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5 17:2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