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买卖合同要注意哪些? |
释义 | 签订房屋买卖合同需要注意: 1、注意开发商是否具有相关的手续,例如《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土地使用权证等; 2、注意房屋质量、面积等合同条款是否与实际一致; 3、关于过户登记、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等方面是否约定明确。 一、验收房子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验收房屋需要注意下列问题: 1、证件验收,开发商在交付商品房使用时,应向购房者出示《商品房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证》,交付商品房的还应提供《房屋质量保证书》、《房屋使用说明书》和房屋实测面积报告。如果没有出示上述相关资料,购房者可以拒绝接房,并向建设行政部门投诉; 2、现场验收,确认交付的房屋是否为您购买的房屋,其结构设计是否与原图一致;房屋质量是否合格,门窗是否与合同约定一致;水电等辅助设施是否按合同到位;其它合同约定的项目做得如何。 二、哪些个类型的房子是不能网签的 被法院查封的房屋。不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未办理央产上市登记的央产房。无房产证的房子。房源核验未通过的房屋①、网签时一定要审查开发商是否具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有了预售证,则通常开发商也具有了土地使用证、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等。这是买房能否办房产证的关键。②、网签时一定要采用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的标准房屋买卖合同文本,并按照文本中所列条款逐条逐项填写,千万不能马虎。③、网签时一定要注意合同条款中双方所填写的内容中权利与义务是否对等。④、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如果选择按套内建筑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时,应当在“面积差异处理”条款中明确面积发生误差时的处理方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第二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五百九十六条 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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