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谁能够决定检察长的回避? |
释义 | 检察长的回避问题由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副检察长主持讨论,检察长不得参加。当事人可提出回避请求,如与审判人员有利害关系、直系血亲关系、曾担任过本案相关角色等。当事人还可要求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等回避,如与其有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审理的关系。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发现审判人员有私下会见当事人、接受财物或宴请等行为时,有权要求回避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法律分析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检察长的回避,由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检察委员会讨论检察长回避问题时,由副检察长主持,检察长不得参加。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 第二十九条检察长的回避,由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检察委员会讨论检察长回避问题时,由副检察长主持,检察长不得参加。 其他检察人员的回避,由检察长决定。 当事人可以因哪些事项提出回避请求 一、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在诉讼中,发现审判人员(执行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权要求他们回避,他们也应当自行回避 (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与当事人有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姻亲关系的; (二)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勘验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四)与本案的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有夫妻、父母、子女或者同胞兄弟姐妹关系的; (五)本人与本案当事人之间存在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 二、当事人有权在下列情况下,对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等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 (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 (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三)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 三、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发现审判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权要求回避,但应当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一)未经批准,私下会见本案一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辩护人的; (二)为本案当事人推荐、介绍代理人、辩护人,或者为律师、其他人员介绍办理该案件的; (三)接受本案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财物、其他利益,或者要求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报销费用的; (四)接受本案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宴请,或者参加由其支付费用的各项活动的; (五)向本案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借款、借用交通工具。通讯工具或者其他物品,或者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在购买商品、装修住房以及其他方面给予的好处的。 结语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检察长的回避问题由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副检察长主持会议,检察长不得参加。其他检察人员的回避则由检察长决定。当事人在诉讼中可以提出回避请求的情形包括:与审判人员具有亲属关系、利害关系、曾担任过本案相关角色、与诉讼代理人有亲属关系、存在其他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利害关系等。此外,当事人还可以申请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等回避,具体情形包括与当事人有亲属关系、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理的其他关系。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发现审判人员存在私下会见当事人及其代理人、为当事人推荐代理人、接受财物或其他利益等情形时,有权要求回避,并需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2019修订):第二章 法官的职责、义务和权利 第八条 法官的职责: (一)依法参加合议庭审判或者独任审判刑事、民事、行政诉讼以及国家赔偿等案件; (二)依法办理引渡、司法协助等案件; (三)法律规定的其他职责。 法官在职权范围内对所办理的案件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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