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深圳公租房轮候要多久? |
释义 | 1、自申请点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初审机构完成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初审合格的提交市公租房管理局复审;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2、复审。市公租房管理局自收到初审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提出复审意见。合格的进行公示;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复审合格的申请人将在市公租房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内容包括收入、住房等相关情况,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接受实名举报,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经核查异议成立的,应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一、深圳公租房轮候办理材料 1、深圳市保障性住房轮候申请表;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身份证、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户口本,居住证,关系证明。 2、独生子女死亡相关证明材料、婚姻材料、军官证、士兵证。学历或职称证明。 3、残疾证(限于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属残疾人联合会认定为一、二、三、四级残疾人)。 4、抚恤定补优抚证(经民政部门认定为抚恤定补优抚对象)。 二、深圳公租房轮候办理流程 1.申请人进入住建局保障性住房轮候页面进行申请。申请人根据自身家庭实际情况诚信申报相应信息,填报完成并通过系统初步进行排查的,申请人可在系统预约受理点及受理时间,并自行打印申请表;未通过系统排查的,系统将自动提示申请人不通过原因。 2.受理、审查:申请人按照预约时间、地点递交材料,受理人员当场验收并扫描上传相关申请材料。 3.办理结果:符合受理要求的,出具《深圳市保障性住房申请备案回执》;不符合受理要求的,应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材料不齐的,应一次性告知需补正材料。此环节即到即办。 三、深圳公租房轮候规则 1、按照申请人轮候基准时间的先后排序。 2、两名及以上申请人的轮候基准时间同为入户时间且相同的,先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者排序靠前;同为社保时间且相同的,先入本市户籍者排序靠前。 3、两名及以上申请人的轮候基准时间分别为入户时间和社保时间且同年同月的,先入本市户籍者排序靠前。 4、两名及以上申请人的入户时间相同且社保时间也相同的,按照身份证载明出生日期的先后排序;身份证载明出生日期仍相同的,由市主管部门通过抽签的方式确定轮候排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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