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保险公司在核保时会根据投保人的健康状况进行评估,并可能对已经存在的疾病进行排除或加费等处理。同时,保险合同中也会规定对于已知的疾病或症状,保险公司不会承担相应的保险责任。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八条:保险公司在订立保险合同前,应当向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告知有关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应当如实告知的内容。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当事人应当诚实信用,履行预先约定的义务。 3.《保险条例》第二十条:保险公司在核保时,应当依据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和其他相关情况进行评估,不得违反公平原则。 4.《重大疾病保险条款》第三条:对于已知的疾病或症状,在合同成立时被告知或应当被告知的情况下,保险公司不承担相应的保险责任。 因此,如果您曾经有过喉咙疾病,购买喉癌重疾险时需要如实告知,并且保险公司可能会对此进行特殊处理。同时,对于已知的疾病或症状,保险公司也可能不承担相应的保险责任。建议投保前充分了解保险条款,并咨询专业人士的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