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物业费过了4年还能起诉嘛 |
释义 | 法律分析:欠物业费过三年是可以起诉的,我国法律规定诉讼时效三年,但如果物业在此期间发过催缴函的话诉讼时效会中断重新计算,法院一般会支持物业的主张。如果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已有协议约定,且没有违约现象,业主拒不缴纳物业费就属违法。物业费一般包含1.公共物业及配套设施的维护保养费用;2.聘用管理人员的薪金,包括工资、津贴、福利、保险、服装费用等;3.公用水电的支出;4.购买或租赁必需的机械及器材的支出;5.物业财产保险(火险、灾害险等)及各种责任保险的支出;6.垃圾清理、水池清洗及消毒灭虫的费用;7.清洁公共地方及幕墙、墙面的费用;8.公共区域植花、种草及其养护费用;9.更新储备金,即物业配套设施的更新费用;10.聘请律师、会计师等专业人士的费用;11.节日装饰的费用;12.管理者酬金;13.经业主同意的其它费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百九十二条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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