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租赁采购:是以租赁为方式,实现汽车金融目的的一种商业形式。以客户长期租赁车辆和二手车处置为手段,实现客户分期购车的目的。车辆以长期租赁的形式每月支付租金。租赁期届满后,车辆所有权转让给客户。在房地产领域,开发商将闲置的商品房出租给租户,并签订租赁合同。租户可以在一定时间内购买房屋,并以租金抵消部分房屋款项。这种方法适用于开始资金不足、未来收入增加、有能力购买的家庭。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二十一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 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