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可以,根据户口管理条例规定:父母,祖父母,子女,孙子女(三代以内的直系血亲)可以相互迁移户口。 新生儿落户流程: 1、随父母自愿选择。 2、出生证、准生证各复印件一份(落户时必须带上原件)两证章子必须盖全。 出生证(盖章处指妇幼保健站)准生证(盖章处指办事处计划生育办公室) 3、三个月内新出生的婴儿直接落户,超过三个月经所长审批方可落户。 4、结婚证复印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管理条例》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