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有效吗? |
释义 | 在夫妻协议离婚的情况下,法律并不一定会认可财产分割的协议效力。如果有婚姻关系合法有效、当事人自愿、亲自向婚姻登记机关备案、经过三十天离婚冷静期、双方亲自领取结婚证等条件的,是有效的。缺少前述条件之一的,则无效。 法律分析 在夫妻协议离婚的情况下,法律并不一定会认可财产分割的协议效力。如果有婚姻关系合法有效、当事人自愿、亲自向婚姻登记机关备案、经过三十天离婚冷静期、双方亲自领取结婚证等条件的,是有效的。缺少前述条件之一的,则无效。 拓展延伸 离婚冷静期后,财产分割协议是否有效?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的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申请。由此可知,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离婚登记申请即刻失效。因此,离婚冷静期后,财产分割协议自始不产生法律效力。然而,如果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当事人达成并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的规定办理离婚登记,则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当事人可以请求确认离婚冷静期内的财产分割协议有效。因此,离婚冷静期后,财产分割协议是否有效,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结语 夫妻协议离婚时,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能使财产分割的协议有效。如果缺少任何一个条件,协议就可能被视为无效。因此,离婚的当事人应该仔细阅读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自己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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