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对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来济南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其他省、市居民,在济南市任一户籍派出所和身份证受理点可申请换领和补领居民身份证。 1.换领居民身份证,需交验原居民身份证、居住证或《山东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凭证》。 2.补领居民身份证,需交验居民户口簿、居住证或《山东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凭证》。 3.学生换领、补领身份证,需交验学生证、学籍证明及居民身份证(限换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山东省办理居民身份证工作规范》第一条,对长期外出人员因特殊原因不便回常住户口所在地申领居民身份证的,可以要求其提供符合《居民身份证制证用数字相片技术》( GA461-2004)要求的数码照片,由其配偶、父母、兄弟姐妹等近亲属持外出人员居民户口簿、本人委托书、外出人员暂停证等相关证明,到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代为办理申领手续。对无法核实身份或无法认定照片和人口信息一致性以及在逃犯罪嫌疑人,必须要求其本人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