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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关于公务车辆报废年限新规定是
释义
    要说公车报废年限的新规定,首先明确一下机关单位车辆的报废年限,按法律规定是15年报废。
    说起新规定那么就要说公车改革,该改革取消了副部级以下领导干部用车和一般公务用车;同时,将保留必要的机要通信、应急、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符合规定的一线执法执勤岗位车辆及其他车辆。
    将有三类人群受本次公车改革影响,包括中央和国家机关在编在岗司局级及以下工作人员。
    二是地方地厅级及以下工作人员:省区市厅局正职的主要负责人,县市区乡镇(正职)主要负责人,各地可以根据实际出发,鼓励他们参加车改。确因工作需要,也可以采取实物保障的方式;采取实物保障的不能再领取补贴。
    三是司勤人员:对于因取消公车而失去岗位的司机和后勤人员,主要采用内部安置的办法,不能简单推向社会。可以安排转岗,提前退休,适当提高退休待遇。
    公务用车是指由政府财政为各级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执行公务需要所配备的车辆,主要分为各级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固定用车和公务人员公务活动用车两大类。
    一、《中央国家机关公务用车编制和配备标准的规定》对公务用车的配置有明确的规定:
    第四条公务用车的配备标准:
    (一)正级干部配备排气量3.0升(含3.0升)以下、价格45万元以内的轿车。
    (二)副级干部使用排气量3.0升(含3.0升)以下、价格35万元以内的轿车。
    (三)一般公务用车配备排气量2.0升(含2.0升)以下、价格25万元以内的轿车(客车、越野车等除外)。确需配备排气量2.0升以上、价格25万元以上车辆的,报国管局审批。
    二、已注册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强制报废:
    1.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2.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3.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4.达到一定使用年限和行驶里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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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4 14:3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