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股东去世债务处理方式如下: 1、用股东的个人财产来承担债务的; 2、继承人继承了该股东的遗产,那么就要让继承人以遗产价值为限承担债务。剩余未能清偿的债务,并且已经超过遗产价值的,那么继承人可以用自己的财产进行清偿; 3、没人继承股东的遗产,那就不用清偿债务。 公司注销过程: 1、社保局:核查是否有未缴清社保费用,然后注销公司社保账号; 2、税务局:核查是否有未缴清税款或费用,然后注销公司的国、地税; 3、报纸媒体:公司需自行登报公示,宣告公司即将注销; 4、工商局:办理公司注销备案,注销营业执照; 5、开户行:注销公司开户许可证和银行基本户等其他账户; 6、质监局:到质监局注销公司的许可证例如生产许可证; 7、公安机关:注销公司印章的法律效应。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