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轻伤刑事案件怎么调解 1、公安机关受理、立案阶段。公安机关受理控告到立案前,当事人希望通过调解或和解解决纠纷的,公安机关可以委托人民调解组织进行调解,经调解达成调解协议,被害人明确要求不追究加害人刑事责任的,公安机关可以同意被害人要求作出不予立案的决定。对于已立案但尚未进入检察机关审查批捕程序,当事人希望通过调解或和解解决纠纷的,公安机关可以委托人民调解组织进行调解,经调解达成调解协议,被害人不要求追究加害人刑事责任的,公安机关可以同意被害人要求作出撤销案件决定。 2、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阶段。在审查起诉阶段当事人希望通过调解或和解解决纠纷的,检察机关可以委托人民调解组织进行调解,经调解达成调解协议,被害人不要求追究加害人刑事责任的,根据案情和犯罪嫌疑人的悔罪情形,检察院可以作不起诉处理,或建议公安机关作撤案处理。 3、法院审判阶段。由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轻伤案件,人民法院在受理后宣判前,双方当事人有意愿调解或和解的,人民法院可以委托人民调解组织进行调解,经调解达成调解协议,被害人不要求追究加害人刑事责任的,法院可以作免于刑事处罚处理或依据规定建议检察院撤回起诉。轻伤案件调解协议包括两个主要内容: 1、加害人承认罪行、悔罪致歉,赔偿损失; 2、被害人谅解加害人并明确表示不追究刑事责任。 对于这一调解协议的法律性质,我们认为它具有刑事契约和民事契约的双重属性。 轻伤案件调解协议一方面具有刑事契约的属性,以刑事责任的归属为标的;同时,它也具有民事契约的属性,以经济赔偿为主要内容,并且是一种特殊的民事契约,通过契约形式使侵权责任转化为一种契约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