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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孩子上女方户口流程
释义
    孩子上在女方户口需要如下材料:
    1、婴儿出生医疗机构出具的出生证明;
    2、申请人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等材料。申请人主要包括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等。
    一、生小孩上户新生儿上户规定
    依据新生儿落户随父随母自愿的原则,可以随父也可以随母落户。所需材料:结婚证、新生儿父母的书面申请、新生婴儿的出生医学证明、其父或其母的户口簿,向户籍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即可。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新生婴儿可按随父随母自愿的原则申报户口。非婚生育的新生婴儿,需随父亲常住户口所在地落户的,必须提供法院判定归父亲抚养的证明。
    二、新生儿办理户口需要什么材料
    新生儿办理户口需要材料如下:
    1、《婴儿出生登记申报表》要有申报人的签字;
    2、婴儿《出生医学证明》以及相关复印件;
    3、婴儿父母的户口簿和身份证以及身份证的复印件,如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的,还应提供死亡证明文书和失踪判决书以及相关复印件;
    4、申请人父母的婚姻相关的法律文书。属离婚或再婚的,还需提交历次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
    因夫妻一方死亡而再婚的,还需提供结婚证,及相关复印件或当地公安、民政等部门出具证明夫妻关系的相关材料。
    三、孩子上户口流程是怎样的
    上户口流程为,婴儿在出生后的一个月内,由户主、抚养人、亲属或邻居、到婴儿父亲或者母亲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派出所审核后,办理出生登记。准备的证明有:计生部门的准生证;孩子在医院出生的出生证明;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持以上的证件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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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1 12:0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