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员工转岗是否需要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
释义 | 本文探讨员工入职一个月内即签署正式劳动合同的情况。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因此,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如果没有劳动合同,则试用期将不成立,故试用期转正时无需再次签署合同。 法律分析 在员工入职一个月内,通常就已经签署了正式的劳动合同。试用期已经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因此试用期转正时无需再次签署合同。如果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则试用期将不成立,该期限将作为劳动合同期限。由于试用期的长度与劳动合同期限相关,劳动合同期限在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因此,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如果没有劳动合同,则试用期将不成立,故试用期转正时无需再次签署合同。 一、劳动合同三年期限试用期是怎么算 劳动合同期限三年,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一、二、四款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二、如何确定劳动合同的期限和试用期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结语 本文介绍了员工入职一个月内即签署正式劳动合同的情况,说明试用期已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因此试用期转正时无需再次签署合同。同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因此,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如果没有劳动合同,则试用期将不成立,故试用期转正时无需再次签署合同。最后提醒读者,如何确定劳动合同的期限和试用期,以避免发生试用期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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