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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教育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注销
释义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提出申请:
    1.根据学校章程规定要求终止,并经审批机关批准的;
    2.被吊销办学许可证的;
    3.因资不抵债无法继续办学的。民办学校终止时,应当妥善安置在校学生。实施义务教育的民办学校终止时,审批机关应当协助学校安排学生继续就学。
    民办学校终止时,应当依法进行财务清算。民办学校自己要求终止的,由民办学校组织清算;被审批机关依法撤销的,由审批机关组织清算;因资不抵债无法继续办学而被终止的,由人民法院组织清算。
    没有办学许可证的培训班有什么处罚
    无证办辅导班会被查处,会受到教育行政处罚,包括有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撤销违法举办的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撤销教师资格、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等。无证辅导班违反了国家关于单位或个人从事市场经济活动必须取得相关资质和营业执照的有关规定,形成了实际意义上的无照经营。
    根据规定,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举办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的,由教育行政部门予以撤销;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社会力量举办的教育机构,举办者虚假出资或者在教育机构成立后抽逃出资的,由审批的教育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应出资金额或者抽逃资金额两倍以下、最高不超过十万元的罚款;情节的严重,由审批的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的处罚。
    如何举报教育培训机构的诈骗
    1、如果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则涉嫌诈骗罪,建议拨打110报警,或者到辖区派出所报案。2、如果只是教育机构未履行承诺、虚假宣传、未退费等,则不属于诈骗范畴,建议向工商局或者教育局投诉。消费者可携带相关证据、合同等,向当地的教育局投诉,或向教育培训机构的行业主管部门和审批部门投诉,也可以向消协进行举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五十三条 民办学校的分立、合并,在进行财务清算后,由学校理事会或者董事会报审批机关批准。
    申请分立、合并民办学校的,审批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个月内以书面形式答复;其中申请分立、合并民办高等学校的,审批机关也可以自受理之日起六个月内以书面形式答复。
    
     该内容由 闫璨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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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6 2:4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