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疫情期间尽量减少外出,如果不是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可以在疫情过后再进行换领或补办。 居民身份证业务目前已经实行全国通办,符合异地办证条件的,可以在居住地公安办证中心和派出所一站式窗口申请办理。急需用证的,可以同时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随到随办、立等可取,不会影响在社会事务中的使用。 《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第九条 中国公民出境入境,应当依法申请办理护照或者其他旅行证件。 中国公民前往其他国家或者地区,还需要取得前往国签证或者其他入境许可证明。但是,中国政府与其他国家政府签订互免签证协议或者公安部、外交部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国公民以海员身份出境入境和在国外船舶上从事工作的,应当依法申请办理海员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