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异议登记如何办理 |
释义 | 办理异议登记: 1、当事人准备房屋异议登记申请书; 2、携带本人香相关的证件材料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异议登记手续; 3、交登记费; 4、领取房地产管理部门发放的异议同意书; 5、异议登记办理完毕后第二天开始15日内到法院起诉; 6、将案件受理通知书送回异议登记柜台; 7、案件结束后,异议登记方可解除。 一、南宁公租房去哪里申请 南宁公租房需要去户口所在地或者居住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进行申请。以下是申请流程:1、申请人需要先到户口所在地或者居住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咨询、领取《南宁市公共租赁保障申请表》等相关表格资料,按照要求准备好相关收件材料,并提交给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2、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验收材料,验收合格的公示5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将材料报送城区住房保障部门;3、城区住房保障部门接受材料后,将申请材料移交城区民政部门核对社情家庭收入和财产,城区民政部门核对后提出核对意见并将材料送回城区住房保障部门复审,复审合格的将材料移交市住房保障部门;4、市住房保障部门在1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予以核准,市住房保障部门审核合格的,将申请人信息在本部门政务信息网公示5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予以核准,并向社会公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二十条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书面同意更正或者有证据证明登记确有错误的,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更正。 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登记机构予以异议登记,申请人自异议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提起诉讼的,异议登记失效。异议登记不当,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向申请人请求损害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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