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责任承担 |
释义 | 雇员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只是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其他劳务活动。即使雇员的行为超出雇主的授权范围,但其表现形式是履行职务或者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的,也应当认定为从事雇佣活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9条之规定:“雇员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雇员致人损害时谁来承担赔偿责任 雇员致人损害时,由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再向有过错的雇员追偿。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 雇佣过程中被第三人损害责任怎么定 雇佣活动中被第三人伤害,可以请求第三人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 雇员受伤雇主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雇主对雇员的自身损害要承担无过错责任,即无论雇员是否有过错,雇员造成自身损害的,雇主要承担赔偿责任。 劳务关系人身损害赔偿责任承担与雇佣关系有什么区别 劳务关系劳务关系是劳动者与用工者根据口头或书面约定,由劳动者向用工者提供一次性的或者是特定的劳动服务,用工者依约向劳动者支付劳务报酬的一种有偿服务的法律关系。雇佣关系是指受雇人向雇佣人提供劳务,雇用人支付相应报酬形成权利义务关系。 劳务关系人身损害赔偿责任承担与雇佣关系的区别如下: 1、在劳务关系中,由于双方当事人在损害的发生上均无过错,故适用公平原则,即由受益人在受益范围内对受损害方的经济损失作适当补偿。 2、雇佣关系中,依现代民法原则,雇主对雇员的损害承担无过错责任,只要雇员在进行受雇工作中因工伤事故而遭受损害,雇主就应赔偿,而不存在免责事由。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5条的规定: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合伙组织雇佣的人员在进行雇佣合同规定的生产经营活动中造成他人损害的,其雇主是当事人。 雇员工作伤害了别人雇主是否承担责任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雇员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该内容由 王天宇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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