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定金合同什么时间生效 |
释义 | 定金合同自一方当事人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而依法成立的定金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如果该定金合同要履行批准或登记手续的,则经批准或登记后合同生效。 一、定金和押金的区别有什么 定金和押金的区别在于: 1、概念不同:定金是指在合同订立或履行前支付的一定金额的金钱或替代品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押金是质押担保的一种特殊形式。也就是说,押金是为了保证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第三人将一定数额的钱移交给债权人。我国现行法律对存款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根据法律没有强制性规定的法律原则,当事人也可以在经济活动中约定支付一定数额的存款; 2、不同特点:定金具有从属性:定金随合同的存在而存在,随合同的消灭而消灭。存款的设立是实用的:存款由合同当事人约定,但只有当事人约定存款,没有存款的实际交付,存款担保不能成立,只有当事人实际交付存款,存款才能成立; 3、定金具有双重担保:定金担保可以约束双方,任何一方违约都可以适用定金罚款,也就是说,交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存款仅具有担保合同义务人履行合同的作用,对违约方的制裁仅限于所支付的存款。即支付押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无权收回押金;接受押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不承担双倍返还押金的义务。 二、定金有什么法律特征 定金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定金具有从属性。存款随着合同的存在而存在,随着合同的消除而消除; 2、定金的成立是实用的。定金由合同当事人约定,但只有当事人约定定金,没有定金的实际交付,定金担保不能成立。只有当事人将定金实际交付给对方时,定金才能成立; 3、定金具有预付款的特点。合同成立后,未履行前交付,才能起到担保作用。所以定金是预付的; 4、定金具有双重担保性。也就是说,合同双方的债权。 三、没收定金的合同是否有法律效力 定金未支付,主合同是否生效取决于具体情况: 1、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交付定金作为合同的成立或生效条件,定金是否交付不会影响合同的效力,应根据合同本身的内容判断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2、合同约定,以交付定金为合同成立或生效条件的,支付定金的一方未支付定金,但主合同已履行或主要部分的,不影响主合同的成立或生效; 3、合同约定,以交付定金为合同成立或生效条件的,支付定金的一方未支付定金,但主合同未全部履行或者主要部分未履行的,主合同不成立或者生效,无法律效力。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