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择期宣判没有具体的时间规定,受整个审判阶段的时限限制。也就是说要在法定的审判期限内宣判。事实清楚、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可以当庭宣判。其他情况法官会通知你开庭宣判时间。现在一般是择期开庭宣判,然后让你签收宣判笔录,发给判决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二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