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包调查、包处理、包疏导教育、包结案;同时采取“四定”措施,即定责任单位、定办案人员、定解决方案、定结案时间,并且做到“问题不查清楚不放过,矛盾不化解不放过”。明确办结时间交办给包案领导及承办人员。由包案领导负责任务落实,工作组成员共同分析案情,认真组织调查、调处和疏导教育,定时回复,定期回访,确保了上级交办的信访积案按时按量按质地完成。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国家信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程序引导来访人依法逐级走访的办法》第二条各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和其他行政机关要按照《信访条例》“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和有关规定,分级受理职责范围内的信访事项,并按规定的程序和期限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