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九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的规定,对于无证驾驶行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处十五日以下拘留。醉驾行为,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追究刑事责任。醉酒驾驶行为 构成危险驾驶罪 ,处拘役并处罚金。醉驾 驾驶机动车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醉驾驾驶营运车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 法律客观: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