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几点属于噪音扰民时间? |
释义 | 22点至次日6点,中午12点至下午14点。其他时间的如果噪音超过规定的标准,也算扰民。噪声标准值如下: 1、居民、文教区环境噪声标准值为白天50分贝、晚上40分贝。 2、商业与居民混合区环境噪声标准值为白天55分贝、晚上45分贝。 3、工业、商业、交通与居民混合区,商业集中的繁华地区环境噪声标准值均为白天60分贝、晚上50分贝。 居民在受到噪音扰民时,可以向公安机关、环保部门投诉,并进行相关取证,以便用于协商解决不成后诉讼时之用。 噪音的规范用法是噪声,从生理学观点来看,凡是干扰人们休息、学习和工作以及对人们所要听的声音产生干扰的声音,即不需要的声音,统称为噪声。当噪声对人及周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时,就形成噪声污染。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噪声,是指在工业生产、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中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 本法所称噪声污染,是指超过噪声排放标准或者未依法采取防控措施产生噪声,并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现象。 第八十八条 本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噪声排放,是指噪声源向周围生活环境辐射噪声; (二)夜间,是指晚上十点至次日早晨六点之间的期间,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另行规定本行政区域夜间的起止时间,夜间时段长度为八小时; (三)噪声敏感建筑物,是指用于居住、科学研究、医疗卫生、文化教育、机关团体办公、社会福利等需要保持安静的建筑物; (四)交通干线,是指铁路、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城市轨道交通线路、内河高等级航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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