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交通事故复核申请书 申请人:姓名xxxx,性别x,身份证号xxxxxxxx,家庭住址xxxx,联系方式xxxxx。 被申请人:xxx 申请复核事项:1、请求撤销x交通事故认定书 2.请求重新认定x交通事故 申请复核理由:1.从交通事故事实层面阐释 3.从交通事故责任划分层面阐释 综上所述,xxx所做的x交通事故认定书在xx方面确有错误,现特申请xx复核,重新认定x交通事故。 此致 xxx部门 复核申请人:xxxx X年x月x日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四条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 (二)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过; (三)道路交通事故证据及事故形成原因分析; (四)当事人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 (五)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名称和日期。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交通警察签名或者盖章,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五条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在制作后三日内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申请复核、调解和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期限。 当事人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后,可以查阅、复制、摘录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的证据材料,但证人要求保密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当事人复制的证据材料应当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事故处理专用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