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的处理要带哪些材料证件 |
释义 | 交通事故处理需携带证件、材料,机动车驾驶人需带驾驶证、行驶证、保险等,非机动车驾驶人需带身份证、伤情诊断书,委托书等。若事故责任由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机动车方不承担赔偿责任。未参加保险的机动车由车主或管理人在强制保险责任范围内赔偿。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可申请复核,若仍不服可向法院提起诉讼,需提供证据。责任分为全部责任、主次责任、同等责任,具体承担比例需参照当地规定确定。 法律分析 去交警队处理交通事故要带证件、材料如下: 1、机动车驾驶人,携带好驾驶证、行驶证、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保险、商业保险、人受伤的话带好伤情诊断书; 2、非机动车驾驶人,携带好身份证、人受伤的话带好伤情诊断书,以上人员受伤住院的话,受委托人和委托人签好委托书一道带去,受委托人身份证带好,到达之后写好事故发生经过,连材料一起交给交警。 3、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4、机动车未参加的,由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在相当于相应的交通事故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交通事故各方的过错通常通过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来确定,当事人如果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未申请复核或者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以在向法院提起诉讼时进行举证,由法院结合证据进行判断。但是由于自行举证的难度一般都很大,如果对交通事故认定书有异议的,还是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复核。交通事故责任分为全部责任,主次责任,同等责任。每种责任具体的承担比例无统一的标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制定自己的实施意见时作出了不同的规定,需参照当地规定确定。 结语 交通事故处理需携带相关证件和材料,包括驾驶证、行驶证、保险、伤情诊断书等。非机动车驾驶人还需带身份证和委托书,若受伤住院,需提供受委托人身份证和事故经过描述。责任确定可依交警认定书,如不服可申请复核或法院举证。各责任承担比例需遵循当地规定。请合理准备材料并及时提出复核,以确保交通事故责任的公正判断。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一章 执法监督 第一百零四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处理道路交通事故,应当公开办事制度、办事程序,建立警风警纪监督员制度,并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不依法严格公正处理道路交通事故、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以及其他违纪违法行为进行检举、控告。收到检举、控告的机关,应当依据职责及时查处。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一章 执法监督 第一百零六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审理、审查道路交通事故案件,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供有关证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调卷公函之日起三日内,或者按照其时限要求,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调查材料正本移送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一章 执法监督 第一百零三条 公安机关警务督察部门可以依法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处理道路交通事故工作进行现场督察,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下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道路交通事故工作进行监督,发现错误应当及时纠正,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纪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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