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民法总则人身权包括哪些
释义
    法律分析:
    人身权“财产权”的对称。又称“人身非财产权”。与人身不可分离而又没有直接的经济内容的权利。人身权包括了人格权与身份权,人格权又包括了姓名权、隐私权等权利。人身权可分为人格权与身份权。人格权是指民事主体基于其法律人格而享有的、以人格利益为客体、为维护其独立人格所必需的权利。人格权又包括具体人格权和一般人格权。具体人格权包括: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信用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 (已失效)
    第九十八条 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
    第九十九条 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
    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享有名称权。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有权使用、依法转让自己的名称。
    第一百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第一百零一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第一百零二公民、法人享有荣誉权,禁止非法剥夺公民、法人的荣誉称号。
    第一百零三公民享有婚姻自主权,禁止买卖、包办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
    第一百零四条 婚姻、家庭、老人、母亲和儿童受法律保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一百零五条 妇女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民事权利。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3 12:2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