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十年前的遗嘱是否仍然有效? |
释义 | 十余年前立的口头遗嘱,若满足法定条件,仍然有效。但只能在危急情况下订立。如果订立口头遗嘱后,遗嘱人的危急情况已经解除的,则口头遗嘱将会失效,应另用其他的方式立下遗嘱。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法律分析 十余年前立的口头遗嘱,若满足法定条件,仍然有效。口头遗嘱只能在危急情况下订立。如果订立口头遗嘱后,遗嘱人的危急情况已经解除的,则口头遗嘱将会失效,应另用其他的方式立下遗嘱。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拓展延伸 危急情况如何影响遗嘱的有效性? 遗嘱是遗嘱人生前对自己财产进行处分的一种法律行为。然而,如果遗嘱在遗嘱人死亡后面临危急情况,遗嘱的有效性可能会受到质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并在遗嘱中注明危急情况以及遗嘱人的真实意愿。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以遗嘱形式立遗嘱的,口头遗嘱无效。 因此,遗嘱人必须在危急情况下采取行动,以确保遗嘱的有效性。如果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没有立遗嘱,那么遗嘱将失去法律效力。如果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立了口头遗嘱,但未注明危急情况或者其真实意愿,那么遗嘱也可能被视为无效。 遗嘱人应该意识到遗嘱的有效性可能会受到危急情况的影响。在遗嘱中,应该充分考虑可能出现的情况,并采取相应的措施来确保遗嘱的有效性。 结语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但只有在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才能够以书面或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否则,口头遗嘱将失效。因此,遗嘱人应该在危急情况下谨慎考虑是否需要立口头遗嘱,并在危急情况解除后及时立下书面遗嘱。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