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解析: 标题,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基本信息,再审请求事项,申请再审的法定情形及事实和理由,符合逻辑且有法律依据,写明递交再审申请书的人民法院,申请人签字,注明日期。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百八十七条 再审申请书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再审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及原审其他当事人的基本信息;(二)原审人民法院的名称,原审裁判文书案号;(三)具体的再审请求;(四)申请再审的法定情形及具体事实、理由。再审申请书应当明确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并由再审申请人签名、捺印或者盖章。 |